人物攝影的被攝對象,可以是一個人物,或多數人物;也可以是一個人物與其他景物的組合,或多數人物與其他景物的組合。人物攝影必須善於劃分主體,才能加以突出,從而使作品主題得到確切的表達。
1、劃分主體的原則
·處理人物和景物之間的關係,要以人物為主體。
·處理多數人物之間的關係,要認定其中的主要人物為主體,或以多數人物同為主體。
·即使只有一個人物,也要認定其主、次結構,例如,拍攝全身人像,一般以頭部為主體;拍攝 半身人像或人物特寫,一般以臉部為主體;拍攝人物臉部大特寫,則一般以眼睛為主體等。
2、突出主體的方法
·要將主體安排在畫面中的顯著位置,一般還可給以佔據較大畫幅,以便使觀眾一目了然。
·通過光線、影調、色彩的對比作用,突出主體。例如,對明亮的主體採用陰暗或深灰色背景,對陰暗的主體採用明亮或淡灰色背景;運用逆光勾劃出主體的輪廓;彩色攝影,則可利用不同色相和明度的對比,突出主體。
·運用光圈的作用,控制景深,使主體清晰,陪體或背景模糊,以虛襯實,突出主體。
·運用線條的作用,突出主體。通常 ,畫面線條的交叉點或匯合點,可形成視覺中心,在這個位置安置主體,易於吸引觀眾的注意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