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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期越長婚姻越持久

戀愛期較長的夫妻,婚姻生活更能持久。由新加坡國立大學社會學家波林·斯特勞恩副教授(Paulin Straughan)對當地已婚和離婚者展開的最新調查發現,約會戀愛時間較長的夫妻,婚後鬧分手的幾率會比那些拍拖(戀愛)時間較短的夫妻來得低。
  新加坡《聯合早報》今天刊文說,這次的調查結果或許給“速成婚姻易破碎”的說法提供更有力的憑據。不過,追求感情天長地久的情侶可別期待專家提供一個“保證日後婚姻幸福”的戀愛時限,因為就如斯特勞恩副教授指出,戀愛長短要看情侶有沒有好好利用戀愛期深入瞭解彼此。“如果每次約會只顧看電影、逛公園,而溝通的層次沒有提升到兩人對婚姻的要求、彼此追求的人生目標,哪拍拖再久也只是浪費時間。”



  據報導,共有1026名已婚者以及827離婚者參與這項由新加坡社會發展及體育部委託斯特勞恩副教授進行的調查,以幫助研究員瞭解那些有助鞏固婚姻或是導致婚姻失敗的因素。



  理想的戀愛期應該多久,婚戀專家對於這個問題持有兩種看法:支持情侶戀愛多幾年才結婚者認為,戀愛相知過程較長,可為感情奠定穩固基礎;不過也有人認為,戀愛談的越長,相愛的熱情被時光給消磨,兩人結婚的可能性就越低。



  斯特勞恩副教授認為,對一般情侶來說,戀愛期最好不要短過6個月。



  斯特勞恩副教授堅持情侶拍拖時間長一點的原因有兩個。第一,人們結婚的原因不像以前那樣,單純為了找個經濟依靠。



  她說,隨著女方獲得經濟獨立,男女雙方現在都要求能從婚姻中獲得心靈上的滿足、感情上寄託,以及個性上的契合。斯特勞恩副教授認為,這些都需要多一點時間去相處發掘,而不是能在短時間充分瞭解的。



  另外,情侶在長時間的相處中,也能較從容地討論一些較長遠的婚姻問題,如家庭計畫、財務安排,還有與彼此家庭成員之間的相處,同時,給彼此多一點時間做出調整。



  除了拍拖期的長短,這名學者也發現,夫妻間的家務分工、伴侶工作超時的頻率,及婚姻中有沒有孩子等因素都對婚姻是否能持久有很大的影響。



  特別有趣的一項發現是在家務分工這個環節:調查顯示,丈夫每分擔多一項家務,婚姻持久的幾率就增加1.8倍;受訪的離婚者平均只幫忙分擔三項家務,依然保持良好婚姻關係的已婚者在家中分擔的家務多達五項。



  不過斯特勞恩副教授不忘強調,不管戀愛期是長是短,最重要的是,夫妻之間有問題就應該開誠佈公討論,而不是找他人傾訴,這將避免夫妻間出現互相猜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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