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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光攝影的形式感

我們對大自然的風光景物要表現得淋漓盡至,必須要注意它的形式感,而形式感的表現著重強調具備四個特點:即氣氛、氣勢、氣質、氣魄。
   
    1、氣氛
   
    一般都將氣氛偏指為能見於畫面上的朦朧、蒼茫、縹緲而言,這是表面容易看到氣氛。但關鍵的氣氛在於畫面的內涵,因此我們要注意它的熱烈、肅穆、蕭瑟、冷寂、寥落、恐怖、歡樂等等,這一切都是氣氛。這都是不靠煙、霧、雲的渲染、哄托,而是靠呈現在畫面那種精神、感情所構成,而這種氣氛不獨是直覺看到那麼單調,更是內涵動情緒的感受。
   
    2、氣勢
   
    「勢」字我們容易理解到姿勢、形勢,但加上「氣」字,而構成氣勢,便不再是表面膚淺的姿勢和形勢了。俗語所說;「山不在高而在勢,水不在深而在動。」這就是氣與勢的表現力。故氣和勢是相輔相成的,沒有氣,勢便顯不出來,只有勢沒有氣,便是死板而不生動。
   
    3、氣質
   
    單說:「質」在攝影術語就是質感。如拍攝黃山,最主要是表現石的質,這是它特具的肌理和層次,使人看到真實而富有立體感。氣和質連結在一起來便是氣質,氣質是較重於內涵的。藝術最重要的就是有內涵,沒有內涵便不成藝術了。內涵而見於作品,是作者對作品的精神投入,借作品去表達他的藝術熱情和有心,個性。我們可以從作品氣質中,瞭解作者的學問、性格、人品和藝術修養,也即是作者氣質最忠實的反映,所以氣質是由積聚而養成,潛藏於內在,而形成外在個別因有的獨特風格,神采的面貌及藝術作品的表現個性和手法。
   
    4、氣魄
   
    就是要求直接見於畫面上的視覺感,有大氣磅礡,嶽峙淵亭,一種感人心魂,氣概迫人,使人產生驚奇和感動的畫面。這前題首先是在於客觀上景物要具有這種形勢和氣魄。不過,如果拍攝的技巧和經驗不足的,是不能把既有的氣魄無遺地顯現出來的。反之,拍攝技巧高超,經驗豐富,不但能把既有的氣魄顯現,而且還能把它誇張,甚至有些不大夠氣魄的景色,也能於選取拍攝的角度上,技巧地強調氣魄。作品能夠有氣魄同樣是作者氣魄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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