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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照亮心靈的希望之火2 [打印本頁]

作者: andreajerry0615    時間: 2010-12-2 02:54     標題: 照亮心靈的希望之火2

的獎勵,但每天早上,約瑟夫叫他起床時,布芬或者以生病為借口,或者因打擾他的睡眠而假裝生氣。當他最後起來之後,又大聲責怪約瑟夫讓他睡懶覺.而沒把他準時叫醒。

這下這位貼身男僕狠下心來要賺那一克朗了,他不再憐憫主人可憐巴巴的懇求,也不在乎他的威脅.他一次次地迫使布芬6點之前起床。有一次,布芬無論如何都不肯起床,任憑約瑟夫怎麼弄,都賴在床上。約瑟夫想,不動真格的,恐怕不會奏效。他把一盆冰涼的水潑到布芬被窩裡,這一招立馬見效,布芬一骨碌爬起來。在約瑟夫的種種努力下,布芬終於克服了睡懶覺的習慣,他對約瑟夫的幫助一直心存感激,還常說他還欠約瑟夫三、四卷自然史呢。

從那以後,布芬在他的桌子旁從早上9點一直工作到下午2點,然後再從晚上5點工作到9點,40年如一日,從不間斷。在他的傳記中這麼寫道:「工作是他生命的一部分,從事科學研究則是他的興趣所在;一直到他事業的巔峰時刻,他還常常說,自己多麼希顰再為事業奉獻幾年。」

他是一位很有良知的作家,並且總是以最佳的方式把最珍貴的思想獻給讀者,他討厭虛偽、做作、無病呻吟。對於自己著作中的每一個字,他都仔細推敲,每一段文字他都認真潤色,直到內容與形式完美結合 他才滿意。在寫作《自然史的變遷》中,先後修改了11次,他才甚感滿意。對於自己的每一部著作,他都深思熟慮,任何細節,從不馬虎,從事著述50年來,一向如此。他還常說,天才其實就是,工作有條有理、一絲不苟。

作為一名偉大的作家,他的成功得益於像蜜蜂一樣不停的勞作,永不停歇。正如邁登·勒克所言:「布芬的成功準確無誤的表明,、天才就在於把全部的精力專注於某一特定的目標,當布芬完成他的第一部著作時,已疲憊不堪。但他強迫自己再回到原稿上來,一字一字地推敲、潤色,一直到滿意為止。他把這種反覆推敲的過程當成一種快樂,而不是厭煩。他的成功是這樣換來的。」

從事文學的人,還有許多也具有這種非凡的毅力和百折不撓的品質。瓦特·司各脫先生就是其中的一個。他在一個律師事務所從事抄寫工作,一幹就是幾年,這種工作十分枯燥乏味。但瓦特想,既然是我的工作,我就有責任盡心盡力把他幹好。他白天埋頭抄寫,晚上忙於看書寫作。他曾開玩笑說,作為一個文人所必需的紮實穩重而非浮躁的品質正是在他從事抄寫這一工作中逐漸養成的。每抄一頁紙能賺到3分錢,有時一天他能抄120頁,能夠賺到3元6毛錢。有時候,他用這點微薄的額外收入買一點零散的書籍,如果不是加班加點地幹,他肯定買不起書。

到了晚年,瓦特仍然以自己有一門職業而自豪,與有些拙劣詩人的觀點不同,他認為那種憤世嫉俗、無視日常生活責任的人與所謂天才毫不相關。相反,他認為一個人花費一些時間和精力來做好一門實在的職業,有助於他在其他方面成就大業。這對於那些好高騖遠的人來說,似乎尤為重要。

瓦特本人曾擔任愛丁堡議會的議員,他每天準時到議會,簽發各種文件,辦好該辦的事情,而他的文學創作時間主要在早餐前。洛克哈特說:「在瓦特創作的高峰期,他還得花部分時間,至少是一半以上的時間盡心盡力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對於自己的本職工作,他兢兢業業,從不懈怠,這的確是他的一個突出特點」。

必須靠自己從事的職業而不是靠「創作」來謀生,這是瓦特為自己定下的規矩。有一次他說:「文學是我的所愛,但不是我的生活來源,文學創作的收入不應該成為我日常生活的來源。因為文學是件很嚴肅的事,只有心與情澆鑄而成的作品才富有感染力,這種感染力與金錢沒有任何關係。」

瓦特非常珍惜時間,從不浪費一分一秒。因此,他十分守時,當然,如果不這樣的話,他根本不會在繁忙的工作之餘寫出大量的驚世之作。他給自己定下一條規則.除了那些必須隨時回復的質詢和評議外,其他所有信件,都在固定的一天回答。毫無疑問,這大大提高了他的辦事效率。他的思想洶湧澎湃,勢不可擋,無與倫比。他每天早晨5點起床,生好火,洗漱完之後,6點鐘,準時坐到桌前開始寫作。所有文件都整整齊齊擺在桌子上,各種參考文獻也整齊有序地放在地板上,只有一條可愛的小狗瞪著明亮的眼睛望著他辛勤地工作。當9、10點全家人圍在桌旁吃飯時,他已完成了一天中工作的最困難部分。

儘管瓦特一輩子兢兢業業,從早到晚勤奮工作;儘管他學富五車、學識淵博;儘管他成就驚人,令人仰視 但每當談到他的成就和能力時,他總是謙遜地認為這並投有什麼。有一次他說:「我這一輩子,曾無數次為自己的無知和淺陋而苦惱,常常有 書到用時方恨少的感覺 。」瓦特在說這話時,字字誠懇,使人感慨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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